選課注意事項
※若有下列事項尚未辦理,不得加、退選課程:
1. 欠繳學雜等費者。
2. 借書逾期尚未還書,尚未繳清借書逾期之罰款者。
※選課須經各系所同意後始生效,否則後果自行負責。
※課程表內容概以本系統最新資料為準。
※事關學生權益,請務必詳讀。
壹、 使用須知:
一、當學期開課序號,共四位號碼,以流水號編排,為簡化學生選課作業,每學期選課
均以當學期之開課序號作為選課之用。
二、上課時間及節次對照表
午 別 |
上 午 |
下 午 |
晚 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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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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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時 間 |
8:10 │ 9:00 |
9:10 │ 10:00 |
10:10 │ 11:00 |
11:10 │ 12:00 |
12:10 │ 13:00 |
13:10 │ 14:00 |
14:10 │ 15:00 |
15:10 │ 16:00 |
16:10 │ 17:00 |
17:10 │ 18:00 |
18:10 │ 19:00 |
19:10 │ 20:00 |
20:10 │ 21:00 |
21:10 │ 22:00 |
三、教室代碼
字母 |
B |
C |
D |
E |
G |
H |
I |
K |
L |
N |
R |
S |
T |
V |
地點 |
商管 大樓 |
化 學 館 |
台北 校園 |
工學 大樓 |
工 學 館 |
宮燈 教室 |
教發 中心 |
建 築 系 |
文 學 館 |
紹謨 游泳 館 |
活動 中心 |
科 學 館 |
驚聲 大樓 |
視 教 館 |
四、課程表使用時應注意之事項:
1.專業別:係研究所專用。
2.學期序:0:表單學期、1:表第一學期、2:表第二學期、3:表第三學期。
3.必選修:A:表必修、C:表選修。
4.群 別:A ~
J:表各系專業科目群, O ~ W:表核心課程科目群
OA:表文學與藝術欣賞,
OB:表中國語文能力表達
OC:表中國文學欣賞,
OD:表藝術欣賞與創作
P:表歷史研究
, Q:表外國語文(含外語聽講練習)
S:表中華民國憲法與立國精神
核心課程後五學門—R:未來學
T:各國文化政治社會與經濟
U:自然科學
V:道德推理
W:社會分析
5.人數設限欄內之數字表該科選課之人數設限名額,請各生在人數設限範圍內加選至額滿為止。
6.凡課程表中註明有「限本系生」或「限本班生」等選課限制者,該課程僅受理設限對象選課。
7.凡課程表中註明有「輔系班」者,表該科係另行開班之輔系科目,應另行繳費。
貳、大學部學生選課須知:
※一、核心後五學門課程:在人數設限範圍內(70)自行選課,已額滿之科目,一律不准額外加選;每學期限選一科,請留意切勿重覆選修同一學門;大四生、轉學生尚缺兩門以上〈含兩門〉核心課程始可畢業者,可寫報告經任課教師及系主任簽准後,至課務組申請再加修一科(限未額滿之科目)。
二、「三大科技革命和時空宇宙」核心課程採隔週上課,各班詳細上課日期請另詳該上課日期表。
三、擬加選【中英文電腦輸入法】者,須於該班上課時間親至上課地點(B218),經任課教師確定有機位於選課表A聯簽字後,持該A聯至課務組登錄選課。
四、 全校之【英文】採以學院為單位能力分班,擬加選者(含重、補修生)請至英文系辦公室辦理選課事宜;擬加選【英語聽講練習】者,一律自行於學校規定選課期限內,經由網路或電話選課完成即可,經由老師及助教於選課AB聯簽字者,一律視為無效。
五、 大二以上學生(含大二)須加選大一有人數設限之科目者,第一學期須於加退選期間再選,第二學期須於預選之補選課期間再選。
六、 課程表中該科列有助教實習課者,務必隨班上課,不得衝堂。
七、各生必須按照本學系、本年級課程表先將必修及應修之選修課程選齊。凡前一學年不及格之必修課程應儘量先修讀,然後再選其他選修課程。
八、各生修習學分數:
1.日間部:第一、二、三學年(含建築系四年級)—每學期不得少於15學分,不得多於25學分。
2.進修學士班及技術學院在職專班:
3.技術學院:比照日間部三、四年級之規定。
4.學期學業平均成績未達80分者,若因修讀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而須加修者及應屆畢業生若因加修即可畢業者,次學期經核可者得加修,每學期以一科為限。
5.以上所指學分數,包括輔系、雙主修及教育學程學分。
九、延長修業年限者,其選課最高學分數比照各學制應屆畢業班之規定辦理。
十、互選學分辦法:
1.技術學院學生至非技術學院修習學分數應修習該院所開課程十五學分以上者始可至非技術學院修讀,其修習學分數上限以該學期修習學分數之三分之一為原則。
2.非技術學院各學系學生至技術學院各學系修習學分數,其修讀資格應為三、四年級學生,其修習學分數每學期以一門為限。
3.每學期互選之學分,必須先經任課教師及雙方系主任核准後始得選課。
4.進修學士班與日間部、在職專班與非在職專班因學制不同,不得互選學分。
十一、體育課選課須知:
1.大一至大三體育課程為必修(不得缺修),大一生修習本班體育,大二、大三生打破班級及年級限制修課,每學期限修一科。
2.大四體育課程為選修,每學期以選修一科為限,其學分數為一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限大四生選修,其他年級不得選修。
3.如補修或重修體育者,得於次學年以後再修,每學期以一科為限。重、補修大一體育者可直接上網或電話選課,重、補修大二、大三體育者於九十一年九月十二日及十三日至體育教學組辦理選課。
4.開學即應開始上課,無故不到者以曠課論。
5.至加退選截止日仍未選到體育課者,應出具體育上課證明單及申請表,於九十一年十月四日、七日、八日洽體育教學組辦理選課不合規定之更正。
6.開學至選課不合規定之更正截止日前,凡未辦理選課手續的同學,可先暫時上任何班級的體育課,並取得上課證明,否則該週體育課視為曠課,曠課三次則予以扣考。
7.修羽球班、網球班學生請自備球拍,修直排輪班者請自備輪鞋。
*8.校外教學科目如高爾夫、保齡球、撞球等課程除選課外,必須付費才算完成選課,高爾夫六百七十元、保齡球九百元、撞球五百元。開學第一、二週於校內上課,第三週起實施校外教學,交通自理,第五週若仍不付費則合約場館可拒絕該生上課。
9.
10.運動代表隊學生均需選入各隊之專長班,未設置專長班項目之代表隊學生仍需選課並於開學時向任課教師登記,否則以「未修體育」論,一、二年級生仍需上課;如另選修大四體育課程者需按時上課,成績由任課教師評量,教練成績僅提供畢業獎或獎學金參考。
11.體育特別班,分視障班與身心障礙班,限盲生或肢體殘障、罹患慢性疾病的學生,不分性別、年級皆可修課。修習體育特別班時,每學期應出具醫院或本校衛生保健組之診斷證明文件予任課老師。學期中受傷者亦可持相關證明文件改修體育特別班。
十二、一年級學生除經核准抵免軍訓者外,均應修讀本班開設之男生軍訓或女生護理,但情形特殊奉准者(至軍訓室提出書面申請,核可後始得辦理換班),得選修他班所開課程。二年級為選修課其學分數為1,但不列入畢業學分數。
十三、若有選課不合規定且於更正截止日前未辦理更正者,由課務組逕行依下列方式處理:
1.超修者退選至規定學分數。
2.低修者加選至規定學分數。
3.上課時間衝堂者衝堂科目退選一科,否則學期成績均以零分計算。
4.擋修者該科退選。
5.有註冊無選課者加選至規定學分數。
十四、凡本學期欲選修之課程均須於預選時辦妥選課,加退選時以換班或退選為原則。
十五、轉學生及轉系生,凡轉入之學系應修之科目,已修習及格且學分相同者,應予免修,學分不足者,以滿足上學期為原則,原科目停開者,得經由系主任同意另選性質相近者代替。
十六、凡有先後修順序之課程,先修課程未修習完畢者,不得選修後修課程。
十七、同一課程,重複修習二次以上,僅計算一次之學分。
十八、曾於大專肄業,再經聯考錄取之新生,其已修及格之科目學分可酌予抵免。見淡江大學學分抵免辦法。
十九、本須知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及有關規章辦理。
參、 九十一學年度第一學期選課流程及方式:
預選、加退選課程皆採網路與電話語音方式進行,為避免選課擁擠,並依年級限定時間,各年級開放時間請詳選課開放時間表。同學自行辦理加、退選課程除填寫於選課表AB聯外,務必經由網路或電話方式加、退選成功後始有效。
一、 預選:
1.為簡化學生選課,凡本班之必修科目均由電腦自動選入(延修生除外),列印於預選表AB聯上,學生僅就表上須加、退選之部份以網路或電話語音方式辦理,並填列於AB聯上即可。
2.大一本班課表中未排軍訓、護理、體育者,請就他系一年級自由選班。
二、加退選:
1.依行事曆所訂日期辦理,嗣後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辦理加退選。
2.進修學士班學生註冊時採統一收費,加退選期間不須辦理補繳、退費,嗣選課不合規定之更正截止後由會計室統一辦理補、退費。
三、選課不合規定更正截止日期依行事曆所訂之期限內,持加退選小表至教務處課務組辦理,僅限不合規定之選課更正,俟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辦理更正。
四、每一階段選課(預選、加退選、選課不合規定更正)結束後約三至五日,將發送學生選課小表至各系辦公室轉交各生,學生應留意領取選課小表仔細核對,另亦可上網查詢: